老和尚与少女发生性关系被求重判
2007年11月08日 14:23中国新闻网 】 【打印

中新网11月8日电 据台湾《联合报》报道,台北县三重市一名叫吕金清的和尚,今年七月在路上向一名十五岁少女搭讪后,两人返回住处发生性关系。少女家长将其告上法院。

令人讶异的是,五十三岁的吕金清邀约少女回家发生关系,对方却一口答应,甚至还要吕准备保险套。家长承认,女儿小时候曾出过车祸,怀疑可能是后遗症,曾多次与陌生男子发生关系。

吕金清接受侦讯时也说,当时他洗完澡躺在床上,少女就扑上来骑到他身上,自己才是被害人。

检方侦查后,认定少女是自愿与吕金清发生性关系,但因她未满十六岁,就算自愿,对方也已构成犯罪,因此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将吕起诉,并求处重刑。

检方调查,吕金清今年一月曾带另一女子回佛堂“打扫”,后来该女子也控告他性侵,指吕对她猥亵,不过全案因被害人一直没有出面,最后检方不起诉。

据查,吕金清虽然剃光头开佛坛当和尚,但并没有受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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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编辑: 印权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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